广西精创制造建材有限公司 精创制造PVC塑钢板材生产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信息公示

广西精创制造建材有限公司 精创制造PVC塑钢板材生产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信息公示

时间:2016-11-15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要求,现将《广西精创制造建材有限公司精创制造PVC塑钢板材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广西精创制造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理位置:广西隆安县华侨经济管理区福南路D5-5号。

联系人:陈伟明。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精创制造PVC塑钢板材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2011年备案时设计引进5条生产线,年产PVC(聚氯乙烯)板材300万平方米。现已建成4条生产线,2015年年产PVC板材50万平方米。

3.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1号钢结构生产车间、办公楼、绿化区、电力供给等,以及生产线安装等工程。

三、现场调查的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单位陪同人名单:

现场调查主要人员:邓以凯

建设单位陪同人:陈伟明、杜昌华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噪声、高温、氯化氢、氯乙烯、石蜡烟等,其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项目采用PVC为原料生产板材,按照《国民经济分类》(GB/T 4754-2011)属于塑料制品业中的塑料板、管、型材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并经评价组综合分析判定,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一定的防护措施,在日常管理中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保证各种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为作业人员配备了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大部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总体处理可控制范围内。对于工作场中破碎、混料、挤出和配件等处定点噪声未能完全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范围内,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配备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可以降低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因此,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6年10月30日,公司组织召开了《报告书》审查会。会议由广西精创制造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伟明主持,参加会议的公司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代表(评价单位)及评审专家组。

评审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书》的汇报,认真查阅报告,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描述清晰,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较完整、准确。

2.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分析清晰;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有效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具备针对性、可行性,并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是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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