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一年二月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二、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 主要职能
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于2001年1月19日成立,取得(企)450000000004815(1-1)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0004985013626。 2018年7月宏桂发[2018]93号文件将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成建制划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管理及组建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公司制改制完成后属于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的独立核算的子公司,并成为宏桂集团下属的三级企业。2018年6月宏桂复[2018]46号批复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公司制改制立项,分别完成公司制改制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批复后,按宏桂复[2018]201号文件的要求于2018年12月26日翻牌变更了工商注册登记, 翻牌变更后的单位名称为: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959.86万元。住所: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43号。法定代表人:陆敏兴。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经营范围:纺织产品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科技咨询、技术服务及技术技术培训;家纺产品、丝绸产品、服装产品生产及销售;国内贸易;食品销售;期刊出版;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会议、展览及相关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停车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公司营业期限为:长期。
- 机构设置情况
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设置的职能管理部门:执行董事(总经理)、监事、党支部、副总经理、工会、生产部、物业管理部、销售部、财务部、技术开发部、编辑部、建房办。
二、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三、广西绢麻纺织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支总预算121.22万元,同比增加了21.52万元,增长21.58%。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为基本支出(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121.22万元,同比增加了21.52万元,增长21.58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22万元,占收入总预算100%。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121.22万元,基本支出预算99.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18 %,同比减少0.08 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2%,同比增加2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一类,其中:
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00%,同比增加21.52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9.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18%,同比减少0.08万元,减少0.08 %。其中: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99.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0.08 万元,减少0.08 %。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预算99.6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同比减少0.08万元,减少0.08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1.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82%,同比增加21.60万元,增加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物业补贴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21.22万元,同比增加 21.52万元,增长 21.58%。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22万元。支出包括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62万元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1.22万元,同比增加21.52万元,增长21.58 %。其中:
基本支出99.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82.18%,同比0.08减少万元,减少0.08 %。主要包括: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99.62万元。
项目支出21.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7.82%,同比增加21.6万元,增加100%。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6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9.62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和退休费。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4.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公司2021年无重点项目。
四、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