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 3万吨/年磷酸生产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信息公示

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 3万吨/年磷酸生产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信息公示

时间:2017-3-30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39号)的要求,现将《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磷酸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地理位置:广西防城市港口区渔洲城工业园内

联系人:蔡松波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1.建设项目名称: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磷酸生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建设规模:项目设计生产规模为3万吨/年磷酸,实际生产规模约为3.7万吨/年磷酸。

3.项目组成及工程内容:磷酸车间、地下贮磷池、五硫化二磷仓库及锅炉房等。

三、现场调查、采样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建设单位陪同人

现场调查主要人员:何日柳

采样人员:潘雪峰、曾志能

建设单位陪同人:蔡松波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项目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五氧化二磷、磷酸、硫化氢、五硫化二磷、砷及其化合物、噪声及高温。

广西壮族自治区化工研究院在项目生产运行正常且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对粉尘、磷酸、五氧化二磷、五硫化二磷、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砷及其化合物、高温及噪声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检测,大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规定,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体系,针对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各种防护设施运行正常,为作业人员配备了有效的个体防护用品。结合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总体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但公司必须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督促员工进行有害工作场所时,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对于部分设备运行噪声较大,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管理,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并配合有效的个人防护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职业病危害的程度。因此,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总体可行、有效,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具备了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2017年3月14日,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广西防城港顺誉化工有限公司3万吨/年磷酸生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审查会。

评审专家组及与会代表听取了评价单位对《报告书》的汇报,认真查阅报告,经过质询与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清晰,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原辅材料等描述完整、准确;

2.建设项目基本落实了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

3.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良好;

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析正确;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

6.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分析正确;

7.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置合理;

8.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满足相关要求并得到落实;

9.职业健康监护总体得到落实;

10.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满足要求;

11.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正确;

12.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用、合理、可行;

13.评价结论正确。

撰稿人:何日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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