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院通过《农药生产许可》条件(扩大生产范围)实地核查

化工院通过《农药生产许可》条件(扩大生产范围)实地核查

时间:2019-8-6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近日,广西农业农村厅种植处组织农药生产许可评审专家组,对化工院公司申请的农药生产许可条件(扩大生产范围)进行了实地核查。
       评审专家组由市场监督、工程设计、安全环保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将公司新增申请的可溶粒剂、水分散粒剂、可分散油悬浮剂、乳油等4个剂型产品作为切入点,对产品从原材料的采购控制、生产工艺及过程控制、设施设备管理、质量管控、产品销售管理、可追溯系统管理、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运行管理体系进行了全方位的核查。
        专家组对公司的规范管理运营体系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在安全保护意识方面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一致认定公司新增的四个剂型产品符合《农药生产许可》审查要求,本次核查合格。
        通过此次核查,公司将增加农药可溶粒剂、水分散粒剂、可分散油悬浮剂、乳油等4类剂型产品的生产资质,农药生产许可范围也将由原来的水剂、水乳剂、颗粒剂、可溶粉剂、可湿性粉剂等5类增加到9类,不仅大大丰富了公司农药产品生产类型,也提升了公司的规范管理水平,对提升自主品牌的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做引领广西农药模范生产企业的先行者具有重要意义 。 (科技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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